2020年豐臺區(qū)非京籍幼升小的家長已經開始忙碌了。各位家長都在為孩子上學,著手買房、租房。那么豐臺區(qū)幼升小政策對買房、租房到底有著怎樣的要求呢? 北京幼升小團隊根據2019政策整理了豐臺區(qū)入學房產性質要求,讓我們來看一下豐臺區(qū)2020年幼升小關于房產性質的要求。
2020年豐臺區(qū)非京籍幼升小入學房產要求條件
可辦理入學房產:
經房管部門登記的產權房,其住房規(guī)劃用途應為住宅,應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已實際居住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需提供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和購房發(fā)票。
正規(guī)租住房提供規(guī)范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和自2018年12月至申請月的完稅證明、房主《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房主身份證和實際居住情況入戶核查屬實證明。
租住單位公租房提供單位房管部門開具的住房證明和交納房租證明。租住辦公用房、地下室的證明無效。
租住無房產證農民房的,應提供房屋地契證明、建房屋審批證明、村委會開具的房屋情況證明之一。
不可辦理入學房產:
租住辦公用房、地下室、保障性住房、違法建筑(違規(guī)開墻打洞或者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及房屋使用性質的房屋),不符合防火防災等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不得認定為實際住所、不能轉租的公租房、軍產房。
另:凡不符合實際居住條件的,均不能作為入學依據。
提示:由于2020年政策尚未出臺,以上信息均參考自2019年要求,還請以入學當年要求為準。
聲明:本文由北京幼升小網團隊原創(chuàng)整理制作,轉載請注明來源和出處,否則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