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大興區(qū)非京籍幼升小入學政策發(fā)布,大興區(qū)各街道入學要求不同,北京幼升小網分享2020年大興區(qū)觀音寺街道辦事處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審核實施細則,供大興區(qū)家長們查看。
2020年大興區(qū)觀音寺街道辦事處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入學審核實施細則
根據大興區(qū)政府有關文件精神,考慮到工作連續(xù)性和現有工作基礎,結合我街道2020年適齡兒童入學需求及學位資源情況制定實施細則,我街道建立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聯合審核機制。
一、受理范圍:
兒童年滿6周歲(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含8月31日出生的適齡兒童)父母現居住在觀音寺街道轄區(qū)內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家庭。
二、審核程序
我街道建立聯合審核工作機制,各部門依據部門職責和街道審核實施細則,在規(guī)定時間內,審核證明證件材料。
(一)街道社區(qū)居委會受理審核申請
審核申請人(應為孩子的法定監(jiān)護人),首先到居住地所在社區(qū)居委會提出審核申請,初審合格后領取《大興區(qū)觀音寺街道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證明證件材料申請表》,然后按照我街道審核實施細則和工作流程到相關部門審核證明證件材料。
(二)相關部門聯合審核
街道辦事處統籌轄區(qū)內證明證件材料審核工作,結合實際明確證明證件材料審核細則。各相關部門按照細則要求具體負責。
1.務工就業(yè)證明由社保所、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分別審核,簽有勞動合同的由社保所審核,法定代表人、股東、合伙人和個體工商戶由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審核。
2.實際住所居住證明房產證(不動產權證)《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由區(qū)住建、國土部門分別審核;租房材料由街道社區(qū)建設辦公室負責審核。
3.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由團河派出所、觀音寺派出所根據職責范圍進行審核。
4.戶口證明由團河派出所、觀音寺派出所根據職責范圍進行審核,超齡兒童少年是否已在原籍入學由街道社區(qū)建設辦公室審核。
(三)申請人居住地所在社區(qū)反饋審核結果
審核申請人居住地所在社區(qū)在5月31日前告知審核申請人審核結果,街道辦事處為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開具在京就讀證明,并在學齡人口信息采集系統上進行確認。
三、審核標準
(一)在京務工就業(yè)證明審核標準
審核申請人及其配偶均需提供務工就業(yè)證明,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審核申請人及其配偶受雇于用人單位的需要(適齡兒童父母)在大興區(qū)務工且一方受雇于觀音寺街道轄區(qū)內用人單位。提供15個月以上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供2019年1月及以前至2020年3月開始連續(xù)不間斷繳納社會保險費 15 個月及以上的社會保險繳費清單,補繳不算。
2.審核申請人及其配偶為個體工商戶的,應提供本人2019年1月及以前在觀音寺街道域內注冊的至今15個月以上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及復印件。并提供稅務部門出具的至今滿15個月以上的“涉稅信息告知書”
3.審核申請人及其配偶為法定代表人的,應提供2019年1月及以前在觀音寺街道域內注冊的至今15個月以上法人代碼證書或營業(yè)執(zhí)照原件及復印件。審核申請人為股東或合伙人的,應提供2019年1月及以前在觀音寺街道域內注冊的企業(yè)股東或合伙人至今15個月以上的相關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備案文件原件及復印件。
(二)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審核標準
在大興區(qū)觀音寺街道轄區(qū)實際住所居住證明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審核申請人或其配偶自有住房且正式入住的應提供住建、國土部門登記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提供商品買賣網簽合同及購房發(fā)票(期房以《北京市商品房預售合同》中交房日期在2020年8月31日前為準)。加強對過道房、車庫房、空掛戶等情況進行核查,凡不符合實際居住條件的,均不得作為入學資格條件。
2.審核申請人或其配偶租住房屋的,應提供規(guī)范有效的房屋租賃合同、房主《房屋所有權證》原件或《不動產權證書》原件或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及購房發(fā)票、房主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有關證明材料。住所應適宜居住房屋無違法建設、無群租、不是“三場”騰退范圍,能保障適齡兒童少年的安全,必要時提供安全責任書。 觀音寺街道辦事處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服務中心出具的《房屋租憑證明》及2019年4月30日前開始繳納至今的1年以上出租房屋管理稅票據。
租住單位公房的,應提供單位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單位房管部門開具的《住房證明》。
租住房屋為辦公用房、地下室的證明無效。商用辦公房不予受理。
按照有關規(guī)定,租住房屋為不得轉租的公租房、軍產房開具的轉租租房證明無效。
申請人提交的《房屋租賃合同》違反《北京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等相關文件規(guī)定的不予辦理。
(三)全家戶口簿審核標準
1.兒童少年年齡符合當年入學規(guī)定(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出生),戶口簿上年齡與出生證明上年齡須保持一致。提供適齡兒童父母的身份證、全家戶口簿、結婚證、出生證。以上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2.超齡兒童應說明未按時入學原因并填寫《非本市戶籍超齡兒童情況表》(此表采用大興區(qū)統一印制的規(guī)范文本)后,按正常年齡非京籍入學程序辦理,在教委審核入學過程中,一旦發(fā)現已在原籍入學的,取消審核資格,并將失信行為告知已有學籍所在地教育管理部門。
(四)在京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審核標準
1.審核申請人及其配偶持有截至2020年4月30日之前辦理的1年以上連續(xù)持有暫住在觀音寺街道轄區(qū)內由暫住地公安派出所制發(fā)的居住證或居住登記卡,且在有效期內。
2.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地址與在京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地址一致。
3.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信息應為機打,涂改無效。
四、辦理時間
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31日工作日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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